【政策专辑】一周商务服务政策汇编(总第10期)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

【政策专辑】一周商务服务政策汇编(总第10期)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

商务视界 2023-05-23 10:44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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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政策汇编,整理了近期中央、北京市已出台的商务服务相关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广大商务服务企业了解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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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政策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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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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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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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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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2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代码:10000022Z22110800000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等。具体金额等情况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4号)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3年转移支付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如因预算核定数与申报数存在差异需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30日内,按程序将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的区域绩效目标报文化和旅游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文化和旅游部应于30日内将审核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汇总报送财政部。

  附件:1.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表

  2.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2023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表.xls

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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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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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综合〔2023〕5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广大农村地区仍存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安装共享难、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的释放。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相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

(一)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

(二)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加大对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可探索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的机制。引导社区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

(三)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和汽车客运站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

(五)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电网基础条件、运行维护要求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制修订和典型设计。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推动公共充换电网络运营商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利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和地段进行提前研判,并做好服务保障。

二、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六)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七)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八)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三、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

(九)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新闻报道、专家评论、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积极宣传,支持地方政府和行业机构组织新能源汽车厂家开展品牌联展、试乘试驾等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游电池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三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

(十)强化销售服务网络。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网络,引导车企及第三方服务企业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提供应急救援等服务,缓解购买使用顾虑。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

(十一)加强安全监管。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因地制宜利用多种手段,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严格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管理,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接入政府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严格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强化管理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并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及接地设备,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作为,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完善购买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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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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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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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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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厅联节函〔2023〕1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2号)、《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工作部署,加快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现启动2023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类别


征集范围重点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煤炭、电力等工业行业废水循环利用、高效冷却或洗涤、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用水智能管控、非常规水利用、节水减污降碳协同等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以及适用于黄河流域、京津冀等严重缺水地区和长江经济带等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等。


按工艺、技术和装备所处阶段,主要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一)研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集成创新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有阶段性成果、节水效果明显、知识产权明晰,并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


(三)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装备性能稳定、节水效果好、知识产权明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相对较低,但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申报程序


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通过平台进行网上审核,择优推荐,并于2023年7月14日前通过平台报送《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材料。请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参照前述程序,分别组织本行业、本集团申报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刘晓闯

电 话:010-68205352

传 真:010-68205337

邮 件:jsc@miit.gov.cn


(二)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人:王雪

电 话:010-63206045

传 真:010-63203254

邮 件:jsbglc@mwr.gov.cn


附件:

1. 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研发类).doc

2. 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产业化示范类).doc

3. 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推广应用类).doc

4. 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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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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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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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助力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2022年6月联合出台《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版)》(以下简称《目录2.0版》),认可110项“含金量高”的境外职业资格,筛选出4项境外职业资格组成急需紧缺目录,并对持《目录2.0版》中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提供“5+5”支持政策,吸引他们来京创新创业。

现阶段,为有效支撑2023年《目录》扩容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目录》扩容重要推荐渠道,面向相关单位公开征集科技领域境外职业资格需求,征集到的需求将在充分论证后,积极协调解决。请有关单位协助摸底汇总本单位境外职业资格认可需求,于2023年6月2日前将《境外职业资格推荐信息》汇总电子版文档报送至电子邮箱:287155240@qq.com。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7665338、67235949

附件

1.《境外职业资格推荐信息》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版)》的通知

3.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2.0版)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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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批“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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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各单位:

为紧抓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机遇,推动大模型技术创新应用,持续丰富“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以下简称“伙伴计划”)伙伴成员,前期我局公布了第一批伙伴计划成员,现组织开展第二批“伙伴计划”成员征集工作,对算力伙伴、数据伙伴、模型伙伴、应用伙伴和投资伙伴五个领域伙伴成员进行广泛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伙伴计划”范围

“伙伴计划”旨在搭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开放合作平台,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寻找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推进合作伙伴协同联动,实现资源供给充裕、技术自主创新、应用落地见效、合作机制灵活的良性发展态势。具体划分为五类伙伴,即算力伙伴、数据伙伴、模型伙伴、应用伙伴和投资伙伴。

(一)算力伙伴。算力伙伴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算力资源,保障本市大模型企业和AIGC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优先为本市大模型团队和创新企业提供优质算力服务,提供一系列的人工智能开发增值服务工具,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人开发者的算力使用门槛,扩大本市大模型发展集聚引领优势。

(二)数据伙伴。数据伙伴是数据要素市场中包括数据提供方、数据服务方、数据交易方在内的市场主体。针对大模型训练所需的高质量数据,发挥数据提供方海量数据资源优势,基于数据交易方搭建的流通交易平台和数据服务方的技术支撑,实现训练数据的有效供给及合规高效、安全有序的流动。

(三)模型伙伴。模型伙伴是服务政务、工业、医疗、交通、金融、教育、文旅等行业的解决方案服务商,通过行业典型场景牵引,在通用大模型的基础上开发行业模型,落地行业应用并提供日常服务,打通模型即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并以行业模型反哺通用大模型技术的迭代。

(四)应用伙伴。应用伙伴是指应用大模型能力支撑业务发展的各类行业用户,通过开放自身典型场景,支撑打造基于行业数据的精准模型,带动业务发展,实现差异化竞争优势。

(五)投资伙伴。投资伙伴以资本赋能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发挥孵化、引导、带动作用,驱动科技创新、培育标杆企业、促进项目落地,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主体可以为独立企业法人,也可以为各类科研单位、高校院所等,有意愿参与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并符合五类伙伴相关条件的独立法人。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算力伙伴、数据伙伴应具备提供优质算力服务能力和高质量、大容量数据资源能力,支撑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推理。模型伙伴为基础大模型研发企业或单位、模型参数在千亿级规模同时已开展公开测试或内部测试,以及具备高水平行业模型研发技术能力,积极落地行业应用并提供日常服务。应用伙伴应具备稳定业务需求、应用场景、行业用户,支撑打造基于行业数据的精准模型。投资伙伴应具备一定资本实力,孵化、引导、带动大模型产业发展,促进重大项目落地。

(三)“模型伙伴观察员”专项条件。已推出十亿参数规模以上模型、公开宣布投入大模型开放的企业或单位,可申请成为“模型伙伴观察员”,待达到模型伙伴标准后,可正式转为模型伙伴。

三、

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承担一个或多个伙伴角色(模型伙伴和“模型伙伴观察员”不可同时申报)。申报主体应认真填写《北京市第二批“伙伴计划”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发送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文件至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第二批“伙伴计划”成员申请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高郑州,张金瑞;联系电话:18810932407,13910228271;邮箱:gaozhengzhou@jx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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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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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抓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机遇,推动大模型技术创新应用,拟组织实施“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伙伴计划”。伙伴计划聚焦于汇聚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联动产业体系,推进大模型研发和应用,解放和发展数字经济时代新的生产力,赋能千行百业数智化转型,助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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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人工智能技术演进趋势和创新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本市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创新优势和产业资源优势,围绕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开发迭代,以场景应用为牵引,集聚上下游伙伴,优化配置算力、数据和算法,加速大模型的行业应用落地,推动构建通用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的突破点、引爆点和增长点。


二、工作原则



创新驱动。加快推动大模型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应用模式研究,取得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示范性的创新应用成果,提升北京人工智能创新策源能力。

应用牵引。有序推进本市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开放,加快推动大模型在行业应用领域尽早落地,不断提高场景应用的整体性、系统性、可靠性和前瞻性,以场景应用促进技术和产品的迭代升级。

重点突破。围绕当前智能算力不足、高质量数据供给不够等问题,抓住症结、精准施策,利用我国在垂直领域的场景优势,弥补关键薄弱环节,力争打通痛点、难点和堵点,实现行业大模型的率先突破。

开放合作。结合大模型发展关键环节,遴选各个环节合作伙伴,合作伙伴紧密合作、高效协同,形成产业链共同体,共投资源、共有成果、共享收益、共筑生态。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要素齐全、技术领先、生态完备、可有力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格局。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持续优化,优质算力、高质量数据供给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大模型创新应用引领全国,每年落地10个以上重点场景商业化标杆应用并形成10个以上行业标杆解决方案,培育一批应用大模型技术实现突破性成长的标杆企业,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

四、“伙伴计划”范围


“伙伴计划”旨在搭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开放合作平台,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寻找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推进合作伙伴协同联动,实现资源供给充裕、技术自主创新、应用落地见效、合作机制灵活的良性发展态势。具体划分为五类伙伴,即算力伙伴、数据伙伴、模型伙伴、应用伙伴和投资伙伴。根据自身业务类型,各类市场主体可承担一个或多个伙伴角色。

(一)算力伙伴

算力伙伴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算力资源,保障本市大模型企业和AIGC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优先为本市大模型团队和创新企业提供优质算力服务,提供一系列的人工智能开发增值服务工具,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人开发者的算力使用门槛,扩大本市大模型发展集聚引领优势。

(二)数据伙伴

数据伙伴是数据要素市场中包括数据提供方、数据服务方、数据交易方在内的市场主体。针对大模型训练所需的高质量数据,发挥数据提供方海量数据资源优势,基于数据交易方搭建的流通交易平台和数据服务方的技术支撑,实现训练数据的有效供给及合规高效、安全有序的流动。

(三)模型伙伴

模型伙伴是服务政务、工业、医疗、交通、金融、教育、文旅等行业的解决方案服务商,通过行业典型场景牵引,在通用大模型的基础上开发行业模型,落地行业应用并提供日常服务,打通模型即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并以行业模型反哺通用大模型技术的迭代。

(四)应用伙伴

应用伙伴是指应用大模型能力支撑业务发展的各类行业用户,通过开放自身典型场景,支撑打造基于行业数据的精准模型,带动业务发展,实现差异化竞争优势。

(五)投资伙伴

投资伙伴以资本赋能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发挥孵化、引导、带动作用,驱动科技创新、培育标杆企业、促进项目落地,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满足近期迫切算力需求。发挥本市算力资源优势,通过与云厂商建立合作,加快归集现有算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优质普惠算力,保障本市大模型团队和AIGC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采用用户单位与大模型团队结对方式,对形成场景应用模式或试点案例的本市大模型团队训练、初创企业行业模型调优及行业应用推理算力,给予10%的财政补贴。探索支持各区重点布局的产业园区、基地按照入驻即享原则,对大模型企业给予算力支持。

(二)提升中长期算力供给能力。加快建设海淀区北京人工智能公共算力、朝阳区北京数字经济算力中心等重点项目,尽快形成算力供给,完善本市算力供给体系。建设北京市公共算力服务平台,汇聚云厂商和本地算力,形成统一服务窗口并实现算力任务调度,提升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算力能力,以商业化运营为主、政府适度补贴为辅,满足未来5-10年本市人工智能企业对算力的规模化需求。提高环京地区算力一体化服务能力,形成全国算力网络调度枢纽节点。

(三)推出一批高质量训练数据。梳理大模型训练数据需求清单和供给目录,建立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基于市大数据中心和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探索建设可用于大模型训练的公共数据专栏和社会数据专区,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定向有条件开放。发挥在京国家机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丰富的数据资源优势,用好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社会数据专区成果及智源研究院中文语料库,形成训练数据的定向供给,对数据提供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

(四)谋划建设国家级数据训练基地。在数据基础制度先行示范区布局中谋划建设国家级数据训练基地,探索高价值数据共享的版权、安全和激励机制问题,推动形成基于贡献的商业化合作模式。发挥本市从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专业服务商优势,为大模型预训练的各个阶段所需的数据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服务,开发涵盖文本、图像、视频等多模态的高质量数据集,助力国家级数据训练基地建设。支持发展基于AIGC技术的合成数据新产业。

(五)实施大模型应用创新标杆试点工程。围绕首都之窗智能问答、在线导办等场景,依托私有化部署的算力集群资源,逐步开展政务服务行业专有模型训练、精调、剪枝、蒸馏等工作,赋能“12345接诉即办”辅助场景,总结专用模型实施部署经验,探索政务服务大模型服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大模型技术打造“全能业务助理”,提升金融从业者的服务半径和服务质量。探索大模型助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大脑等城市管理公共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引入大模型辅助治理。

(六)推动大模型赋能千行百业。支持本市企业在“模型即服务”人工智能产业链中布局,加强垂直领域攻关,实现重点场景应用突破,丰富行业应用生态。聚焦本市虚拟数字人、数字医疗、电商零售等创新活跃的数据优势领域,加快推进大模型商业化落地应用,加速文字创造、人机交互、教育、影音等场景落地应用。加速信息交互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变革知识创造行业生产方式,激发持续的数字创新活力,深度赋能千行百业。

(七)培育软件开发新范式。变革软件领域的开发应用模式,提升软件生产力工具效能,利用生成式AI重构企业软件。以开源聚合创新,构建大模型开源社区,吸引科研院所、代码托管平台、开发者及团队在京形成开放、包容、活跃的创新氛围。在基础软件领域引入大模型应用,提升国产操作系统、办公、设计、编程软件性能,丰富信创软件品类。加强工业软件与大模型融合,加快推进智能工业软件开发应用,提升软件质量、丰富应用功能。倡导模型即服务,提升云服务商、集成企业服务水平。鼓励互联网服务迭代升级,推动涌现大模型+互联网新软件新服务。

(八)实施大模型底层支撑性技术筑基工程。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互联协议、网络传输、能耗优化等技术研发,提升片间互联速率,构建高速计算集群网络传输系统,提升芯片算力水平及集群表现。推进芯片制造工艺突破,加速工艺能力建设进程,以Chiplet技术进步弥补先进工艺技术代差,超前布局先进计算芯片新技术、新架构。开展面向不同芯片架构、不同应用场景的软硬件精准适配攻关,加快不同芯片架构的接口适配、共性算子开发,加速推出基于自主算力的软硬一体化解决方案。


六、组织实施



(一)多渠道征集伙伴计划成员。通过有关部门邀请、企业自荐、行业组织推荐等方式,广泛征集伙伴计划成员,形成伙伴计划成员名单,发挥伙伴计划成员资源优势,帮助加快大模型研发迭代、推广应用。

(二)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建立与伙伴计划成员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将伙伴计划成员纳入市区两级重点企业服务机制。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等支持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流通交易、关键技术研发等。充分利用高精尖发展基金,加大对通用人工智能产业投资,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设立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加大对企业投入力度。

(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本市人工智能领域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广伙伴计划,做好政策宣传,挖掘伙伴成员优秀经验做法、先进技术产品、试点示范案例,加大推广力度。

(五)加快大模型领域人才引育。支持伙伴计划成员引育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人才,打造大模型人才集聚高地。

(六)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努力在国家相关部委指导和支持下,争创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示范区,建立健全鼓励包容创新和审慎监管的环境氛围。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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